雨停了。女孩儿在他怀中沉睡了过去。傅瑾州凝睇着小姑娘的脸庞,眸色微深。良久。那只带着黑色冷檀香佛珠的大手轻轻去理她耳际凌乱的发丝。脑中不由闪过沈慕白在帝大门前的话。“你有我爱她吗?”“我爱她五年,整整五年。”五年么?呵。夜幕里,黑暗中。男人唇角溢出无声的嗤笑。可他整整爱了她一整个曾经。和她的第一次见面。是在……十六年前。十六年前——那时候,她才6岁,是一个小小的糯米团子,梳着两个小啾啾,一张小脸粉嫩嫩的,与同龄的女孩相比,格外的精致漂亮。只是他不明白,这样精致漂亮的小女孩,怎么会做出当街盗窃这种事?那时候,他才14岁。虽是14岁,但他们家族向来成熟的快,他也将近有一个成年人高了。他那时候也还不是总统。而是s国皇太子。那一年,他奉父亲之命,前往s国西部视察,归途遇上强风,私人飞机被迫降落在一处叫作朝奚小镇的地方。小镇极为贫瘠,没有水泥路,没有宾馆和酒店,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。他们一行人被迫在小村落歇脚。那天,他在街角处遇上了在街边偷窃的6岁小阿衡。14岁,他的心性远不如现在冷硬,出于对自己臣民的悲悯,他出手拉住了她即将行窃的手,教育她并询问她缘由。得知她母亲病重,他给了她一笔钱。小团子那双灰败忧伤的眸子终于闪过一丝亮光,如同明媚的朝阳,漾着点点星光。她仰头着他:“谢谢你,大哥哥,你是好人!”刚见面,她就给他发了张好人卡。傅瑾州眉心一动,摸了摸她的小啾啾:“小朋友,你叫什么名字?”小姑娘用稚嫩的生意怯生生的说,“我……我叫阿蘅,云蘅。”蘅。蘅芜,古书上可入药的一种香草。好名字。太阳光线慵懒的从天边斜斜的洒下来。他弯着腰,她仰着头。那是他们的初次相见。后来,他在那里停留了三天。那三天里,他陪着她坐在古老的上着铁锈的窗柩前讲故事。陪着她一起坐在高高的山峰上日出日落。陪着她在拐角破旧的屋檐下躲雨。那只小小的粉嫩嫩的手,牵着他走过朝奚小镇的小巷,走过朝奚小镇的医院,走过朝奚小镇落满金黄色银杏树叶的夏天。他眼角眉梢,全是那个小奶团子单纯稚嫩的笑脸。她用最稚嫩清脆,最纯粹无暇的嗓音唤他‘大哥哥。’一遍又一遍。犹如银铃,萦绕耳边。他一出生便是肩负重任,日日枕戈待旦,焚膏继晷。就像一根绷紧的线,从不敢放松警惕。那大概是有生以来最轻松的三天了。他不知在温柔乡流连忘返是什么感觉。可他知,唯独这个小粉团子,他却很想陪她无忧无虑一辈子。但是。再漫长的欢聚,也会有尽头,世上没有不散的温柔。强风,要散了。他和随从终究还是要离开的。那天在那颗古老的梧桐树下,小姑娘哭红了眼。他蹲在她面前,哄了她好久好久。直到她哭声停歇,他摸着她的小啾啾说道:“往后,阿蘅要好好读书,长大了要去外面的风景。那里有很多这里不到的东西,比如棉花糖、游乐场、还有精致漂亮的大房子。”他温和的教导说:“如果能够再见,我想见阿蘅变成最好的模样。”小姑娘眨了两下泛着水珠的眼睛:“嗯。”顿了下,她哭的打了个嗝:“可、可是……”他问:“可是什么?”“……我们还会再见吗?”小姑娘哽咽着声着他。他怔住。会吗?这个问题,其实他也不知道。他是s国皇太子,如果不是因为路遇强风,他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停留在这个地方。可在这之后。他们还会有再见之期吗?许久。他在小姑娘期待的眼神中,缓缓坚定说道:“一定会的。”她终于扬起了笑脸。“好!”临别前,他给了她一个私人电话。他告诉她:“阿蘅记住,把这串号码背下来,只要你拨通这个电话,我可以答应你任何一个要求。”。。m他是未来的总统阁下,一诺万金。小奶团子握着小纸条,似懂非懂的点头。他最终还是离开了。直升机上升高度的时候,他到下面的小姑娘双眸望着他的方向,泪盈眼眶。他不忍,别过脸,没有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