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区区一个好色的纨绔,甚至是弱智,这还不是手到擒来?”
“……”
时光流转。
岁末的寒意愈发深重。
在推恩令,一条鞭法的发酵,与各国紧锣密鼓的暗流涌动之下,长安城内的年味也渐渐浓郁起来。
街道两旁,家家户户开始悬挂起喜庆的红灯笼。
崔星河自一条鞭法后,便再没来解忧阁,当然,主要是为了省钱。
高阳也没什么事,小日子极为潇洒,除了造娃,深入探讨生命的起源,便是去黑风山看红薯的生长。
这红薯的涨势,比他预料的还要喜人。
高阳本意是想让赵日天走个过程,送赵家一份滔天大功,没想到赵日天对种地十分感兴趣!
这一段时间。
俨然从开始的农桑新手,化作了老农。
每日起早贪黑的前来黑风山,风吹日晒,密切关注着红薯的生长,精心呵护。
这倒是高阳未曾想到的。
但在他眼中,职业不分高低贵贱,所以便也由着赵日天了,甚至给赵日天讲了讲杂交水稻的原理。
很快。
年关将近。
护国公府。
深夜。
赵日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府中,靴子上沾满了未化的雪泥,袍角还带着黑风山特有的黑土痕迹。
厅内。
赵破奴等了许久,当看到赵日天这般模样,终究是一个没忍住,沉声问道:“天儿,你每日早出晚归,就跟着那高阳在黑风山……学种地?”
赵日天用热毛巾擦了把脸,憨厚地点点头,脸上甚至带着一丝满足:“是啊,祖父!”
“您是没瞧着,那地里新育的苗,长得可喜人了。”
赵破奴闻言,嘴角狠狠抽搐了一下。
下一秒。
一股无名火噌地就冒了上来。
“喜人?我看是气人!”
最开始听闻时,他便一脸不可置信。